标题:《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濮阳县鑫多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索引号:42854650-6/2024-00037 分 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1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8日《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濮阳县鑫多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及时组织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作业现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规定等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对“2·15”长丰镇横岭下村范高才宅光伏项目工人张小四坠落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和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同时对事故存在迟报、瞒报等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7月4日对你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琼综执万宁决字第276号)。因你公司逾期未履行义务,我局于2024年1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你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由于邮寄送达不成功,其他方式也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万宁综执强催字〔2024〕第3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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