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成员的通知
各村委会(农场)、镇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成员作如下调整:
一、领导机构
主 任:肖传能(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欧安德(镇党委委员、镇长)
副 主 任:王海春(镇人大主席)
杨标泽(镇党委副书记)
杨子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符进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陈振忠(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 建(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王晓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少琼(副镇长)
委 员:崔凌曦(党政办主任)
翁书胜(大茂派出所所长)
陈达驹(执法中队负责人)
陈子凡(大茂资规所所长)
殷诗海(大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许书云(大茂卫生院院长)
陈俊任(大茂司法所所长)
吴兴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许海川(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村委会(农场)书记、主任
大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执法中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晓峰同志兼任,负责消防队统筹、协调及队伍 的具体组建工作。
二、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二)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战备秩序,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三)掌握辖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四)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和火灾隐患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报告消防部门。
(五)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镇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做好灭火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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