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龙滚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龙滚镇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合作主体的公告
索引号:00821131-2/2026-0002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万宁市龙滚镇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0日万宁市龙滚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龙滚镇
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合作主体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聚焦龙滚镇凤梨产业核心优势,依托现有种植基础与加工厂配套条件,围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精深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品牌运营及产业融合等环节开展产业合作,根据我镇工作需要,拟遴选一家公司为该项目的意向合作运营公司,本次遴选核心目标是引入优质合作运营公司,完善农产品加工体系,重点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拓宽销售渠道,打造“种植+加工+文旅+电商”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推动龙滚镇从传统种植乡镇向产业强镇转型,助力万宁热带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为龙滚镇农场,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工作内容
为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规范前期合作管理,统筹推进加快配套建设及产业服务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涉及食品加工的需提供),经营范围涵盖与本次产业合作相关的内容(如农产品加工、销售、品牌运营、文旅项目开发、电商服务等);
(二)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及环保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备与本次产业合作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运营管理团队及市场资源,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能够保障合作项目顺利推进并实现可持续运营;
(四)愿意接受龙滚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合作约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和合作活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带动当地农户就业和增收;
(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统筹安排,签订合作意向协议;
(六)具备成熟运营管理经验、服务保障能力,能够配合开展实地踏勘、资料核验、方案对接等工作。。
四、报名及选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非本人办理)。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查询证明。
(三)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包含业绩汇总表)。
(四)合作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合作模式说明。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加盖密封章,以现场形式递交材料,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选聘办法
对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名文件,由我单位组织会议讨论,结合报名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综合条件择优确定项目运营公司。
六、报名及递交选聘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
2、地址:海南省万宁市龙滚镇侨兴西街150号
报名资料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七、其他
(一)本次遴选为前期合作意向筛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永久取消参选资格;
(三)遴选结果仅作意向合作依据,具体合作以正式协议为准;
(四)本单位对本次遴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遴选结果发布媒介:万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62383217
万宁市龙滚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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