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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4年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00821256-9/2024-00004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三更罗镇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2024年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本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本镇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管理和监督本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4.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5.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办理好业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6.协助市财政局国资部门做好乡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7.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本级

2.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9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21.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21.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79万元,占71.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3万元,占9.53%;卫生健康(类)支出13.42万元,占11%;城乡社区(类)支出4万元,占3.28%;住房保障(类)支出6.15万元,占5.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63.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2万元,主要是调整津贴标准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84万元,与上年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8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和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5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关于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招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经费安排。

(二)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招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经费安排。

五、关于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更罗镇财政所(部门)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经费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经费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经费安排

六、关于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收支总预算121.99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3年收入预算121.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21.99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八、关于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2024年支出预算1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9万元,占77.87%;项目支出27万元,占23.44%。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万宁市三更罗镇财政所1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1.9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财政所部门预算公开表-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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