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2024年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部门预算

索引号:00821182-2/2024-00001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山根镇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2024年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会和会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依法组织实施镇本级财政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和会计管理规章办法、发展规划计划。编制镇一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镇各项财政收入,确定镇财税收入计划,管理镇财政公共支出等。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1个办公室部门,含有财务人员1人,资料管理人员1人,后勤人员1人等。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本级

2.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5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5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5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5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26万元,占75.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4万元,占8.62%;卫生健康(类)支出16.56万元,占10.54%;住房保障(类)支出7.75万元,占4.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8.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6万元,主要是养老基数调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3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关于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

公用经费1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收支总预算157.1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收入预算15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57.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2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收入增加。

八、关于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2024年支出预算1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万元,占73.84%;项目支出41.1万元,占26.16%。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年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万宁市山根镇财政所1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山根镇财政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微信
X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4616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