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1.1、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根据海南省财政厅2010年8月印发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及万宁市财政局《2016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项目相关性、效率、效果、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了解、分析、衡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管理运行是否可持续等。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并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2、项目背景
1.2.1、项目相关背景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体系的基础产业和服务业,具有先行、纽带和保障的作用。万宁市交通运输是海南省东部重要的交通枢纽。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形成了以公路为主、水运为辅,其它运输方式并存的四通八达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1、公路现状:通过“十一五”公路建设,万宁市初步建立了以国家高速G98海南环岛高速为骨架,以国道海榆东线、省道牛营线束为主干线,以县道和农村公路为支线的公路交通网络,极大的改善了公路交通出行条件。万宁市现有公路里程1227.47公里,公路网密度为65.16公里每百平方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国道159.16公里,省道25.30公里,县道179.22公里,乡道863.80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69.66公里,一级公路5.5公里,二级公路5.0公里,三级公路323.92公里,四级公路305.80公里,等外公路496.10公里。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只占总里程的8.28%,说明目前万宁市的公路网技术等级较低。2、公路存在的问题:整个公路网等级布置不够合理,技术标准偏低,低级和无路面公路比重偏高,这不利于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在公路通车里程1227.47公里中,大部分公路集中在市中部,而沿海地区的公路密度小、等级低,绝大部分为无路的等外村道路,严重制约了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万宁市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旅游公路的建设却不尽人意,部分旅游景区内的交通条件较差,各个旅游景区之间没有形成便捷的公路网络,增加了旅客的路途时间,很难形成旅游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游业的发展。3、交通运输发展趋势:“十二五”时期,万宁市将全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保单能力。完善路网,建设覆盖全市、“城乡一体化”道路,构建联系市内外互联通的交通体系和“和谐、惠民、便捷”交通服务体系,以适应万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加快旅游公路建设,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旅游公路。“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示范公路、万城至神州半岛二期工程、万城至尖岭旅游公路、龙滚高速路出口至风园旅游公路、港北跨海大桥、环小海旅游公路、万城城南大道、山根高速路出口至六连岭旅游公路、山根高速路出口至港北小海旅游公路、日月湾至南桥旅游公路、后安分洪口至北大公路等。积极推进万城--儋州--洋浦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形成安全、便捷的旅游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同时,加快县道改造建设和村村通农村通畅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改造建设县道8条,里程209公里;农村公路455条,里程752.7公里;改造桥梁1147座。
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项目建设为实现万宁和乐滨海旅游度假区土地开发利用创造了必要条件,是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需要,是发展万宁市旅游经济的需要,是推进万宁市“一带两区”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完善片区路网结构、满足居民出行的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且适时的。
项目位于和乐镇,起点接国道223海榆东线,途经陈宅坑、坑上村、封浩村,终点与X420县道交叉,与港北大桥引道起点顺接,全长4184.541米。主要技术指标: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设计行车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双向四车道。
1.2.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局”),为独立的机关法人。法定代表人:黄志鹏。地址:万宁市万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楼。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指导工作。
2、负责审批本市道路、水路的客货运输;负责审批本市城市客运、汽车驾驶学校、机动车辆维修、配件销售、运输服务业、搬运装卸业、停车场、洗车点及协调市县运输;负责全市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负责运输业户、运输车辆、运输船只及其从业人员岗位资格的年度审验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
3、指导交通方面的结构调整,协调运输企业经营活动,维护企业正常经济运行秩序和消费的合法权益,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协调发展;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管理。
4、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公路、水路、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车辆检测和维修行业的收费标准;按规定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票据的印制、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负责监督县道以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6、负责港口、码头、水路运输行业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及港航设施的安保、危险品运输监督工作;承办船舶引航服务的行业管理。
7、组织检查、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
8、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9、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10、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性报告;制定本局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务工作、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档案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印章、车辆管理;负责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负责青、工、妇和计划生育工作;配合财会管理;负责后勤事务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2、交通运输管理股。拟定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工作;实施运力宏观调控,监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督工作;负责本市汽车驾驶学校、城市客运、道路运输、机动车辆维修、配件销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停车场、洗车点的审核报批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维修行业的收费标准及票据的印制、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协调审核跨市县和本市客运线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绿色通道工作及交通战备工作。
3、地方公路管理股。起草本岗有关文件;负责本市县道以下公路网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实施本市地方公路体制改革;组织检查、监督地方公路维修、养护;负责地方公路建设项目的调查、请示、汇总、上报;组织地方公路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公路畅通。
4、港航管理股。拟定全市港口、码头、水路运输行业规划和技术标准,维护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本市港口、码头、水路客运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水运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指导、监管运输业户、运输船只的年度审验工作;参与制定水运价格;承办修造船项目的报批工作;承办船舶引航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1.3、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情况及组织实施情况
1.3.1、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的建设将满足周边乡镇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极大的加强各经济区和乡镇的联系,改善投资环境,为万宁市及和乐镇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将于东线高速、海榆东线等交通要道组合成较完善的交通路网;同时直接支持了滨海旅游业的发展。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指标类型 |
绩效指标 |
绩效目标 |
绩效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业务指标 |
主要是对项目业务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管理、目标完成程度等 |
中(34) |
46--41 |
41--37 |
37--32 |
32以下 |
财务指标 |
主要是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 |
中(15) |
20--18 |
18--16 |
16--14 |
14以下 |
效果指标 |
主要是对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进行评价,内容包括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
优(32) |
34--30 |
30--27 |
27--24 |
24以下 |
备注:按90分以上为“优”、80至90为“良”、70至80为“中”、70以下为“差”折算。
1.3.2、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和乐疏港大道项目,2013年7月29日,万市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审批【2013】337号),同意建设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和乐镇,起点接国道G223海榆东线,途经陈宅坑、坑上村、封浩村,终点与X420县道交叉,与港北大桥引道起点顺接,路线全长4184.541米;主要技术指标: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40米,设计行车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双向四车道。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513.05万元 (不含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和市财政资金。2014年1月26日,万市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万发改审批【2014】26号),复函内容如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和乐镇,起点起点接国道G223海榆东线,途经陈宅坑、坑上村、封浩村,终点与X420县道交叉,与港北大桥引道起点顺接,路线全长4212.668米;主要技术指标:道路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为12米,行车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双向二车道;桥涵工程:沿线拆除重建1-2.5*2米钢筋混凝土箱涵2道,新建1-2.5*2米钢筋混凝土箱涵1道,新建1-A1.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道。项目总投资为7226.49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3283.47万元,其他费用为3357.04万元,预备费为585.9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和市财政资金。
2014年6月,海南省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K0+000-K4+209.049)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琼咨初设评审2014-167),审定初步设计概算为5256.15万元。
2014年7月7日,万市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审批【2014】155号),同意上报的报告;1、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线路全长4.209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行车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一般路段路基横断面怕要12米,设计前路最大纵坡为2.26%,最小纵坡为0.3%;路面结构:25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65厘米。沿线拆除重建1-4*2.5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道,新建1-2.0*2.0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道,新建1-2.0*2.0钢筋混凝土箱涵4道。2、同意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256.1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256.84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2.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3.24万元;工程预备费181.9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1.65万元。
2014年10月20日,万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预算审核的复函”(万评审函【014】11号),同意海南中正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查书》,项目预算送审造价合计为37,735,104.00元,经评审,核减造价为2,704,726.59元,审定造价为35,030,377.41元,核减率为7.2%。其中:建安工程费31,689,549.00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320,526.16元,基本预备费1,020,302.25元。
2014年12月16日,交通局经过委托中介对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下达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为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3070.92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和乐镇,起点接国道G223海榆东线,途经陈宅、坑上村、封浩村,终点与X420县道交叉,与港北大桥引道起点顺接,路线全长4.209公里。
项目实施单位为万宁市交通局。
1.3.3、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2月9日,交通局和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合同协议书,工期为420天,合同要求按监理人指示开工。
该项目2015年2月开工,截止2016年9月30日项目已完工。
二、绩效评价概述
2.1、评价日程安排
2016年9月30日之前,评价小组认真研读《关于印发2016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重点项目绩效基础数据资料的采集、整理工作、发放调查问卷、向相关负责人了解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2016年10月31日前,整理、分析材料,计算评价指标分值,起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016年11月之前,向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汇报绩效评价情况,听取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收集资料,讨论修改评价报告,形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2、证据收集方法
为了保证对项目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需要收集大量和准确可靠的评价证据。
评价小组收集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文件、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等文件资料,并进行了案卷研究。
然后将从案卷研究中获得的方法与从实地调研、座谈会、面访、问卷调查等途径中获得的证据汇集起来,对同一指标在不同文件资料中的证据进行对比、印证、核实和补充,再根据评价实施中具体情况,经过验证和确定后得到了准确、可靠和有效的证据。
最后评价小组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判断分析,充分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具体包括项目的完成、财务执行、效果评估三个方面,通过对相关指标问题的判断及打分,从而得出绩效评价结果。
2.3、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共分五个阶段来组织实施,分别是绩效评价准备、绩效评价现场实施、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绩效评价意见反馈和绩效评价报告形成。
2.3.1、绩效评价准备:
根据安排,我们针对2014年和乐疏港大道项目绩效评价组织了专题培训,评价小组认真研读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拟定评价资料清单。
2.3.2、绩效评价现场实施:
2016年9月30之前,评价小组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数据资料,并进行走访检查,和相关负责人了解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2.3.3、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016年10月31日前,整理、分析材料,计算评价指标分值,起草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3.4、绩效评价意见反馈:
2016年11月之前,向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汇报绩效评价情况,听取反馈意见。
2.3.5、绩效评价报告形成:
之后,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收集资料,讨论修改评价报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4、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项目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成员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可靠的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难以对所有特定受益对象进行调查问卷,收回的调查问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准确反映受益对象的满意度,给相关指标的评分造成一定的难度。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3.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交通局共收到万宁市财政局拨付的项目专项资金3500万元,占预算审核金额3503.04万元的99.91%。
3.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9月30日,项目已支付1969.40万元,占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3500万元的56.27%。
四、项目绩效情况
4.1、业务指标
4.1.1、目标设定(或前期准备)
本指标下设2个指标:领导机构的设立(4分)和项目方案的制定(5分),标准分值9分。评价得4分。
4.1.1.1、领导机构的设立
交通局针对项目设立专项领导机构,组长为卓礼川,副组长为符祥平、温友;成员:符会川、杨慧、符之海、蔡弥强;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评价得分4分。
4.1.1.2、项目方案的制定
交通局在项目获得审批后,未针对项目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扣5分,评价得0分。
4.1.2、组织管理
本指标下设4个指标:项目的监管(3分)、工程招投标(3分)、工程合同管理(3分)、安全管理(3分)。标准分值12分,评价得11分。
4.1.2.1、项目的监管
交通局和监理单位云南云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聘请其对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工程进行监理。但缺少本单位相关人员对项目的跟踪及监督的相关工作方案。扣1分,评价得2分。
4.1.2.2、工程招投标
交通局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并联合下达《中标通知书》(琼政招投标【2014】3350号),中标企业为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安工程已委托专门公司代理招投标。评价得3分。
4.1.2.3、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前,交通局在下达《中标通知书》后,和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合同协议书,已按程序签订了承包工程合同。评价得3分。
4.1.2.4、安全管理
建安工程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合同”,对安全作业方面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方案。评价得3分。
4.1.3、项目实施情况
本指标下设4个指标:项目建设效率(6分)、项目验收(6分)、环评情况(5分)、项目实施带来的影响力(8分)。标准分值25分,评价得19分。
4.1.3.1、项目建设效率
项目按合同约定书的要求开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约定工期为420天;截止2016年9月30日,项目已按时完工。评价得6分。
4.1.3.2、工程验收
项目工程按时完工,截止2016年9月30日,尚未进行验收;项目有工程档案,资料基本完整。扣3分,评价得3分。
4.1.3.3、环评情况
2015年6月26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万宁市和乐至港北疏港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环函【2015】732号),批复要求落实与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试运营前函告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自试运营之日起3个月内,须按相关规定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没有按时验收,未按上述要求申请环境保护验收,扣1分,评价得4分。
4.1.3.4、项目实施带来的影响力
项目的实施后,将大幅改善当地交通条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由于土地的硬化,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态环境生产负作用;项目的实施,改善投资环境,为万宁市及和乐镇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将于东线高速、海榆东线等交通要道组合成较完善的交通路网;同时直接支持了滨海旅游业的发展。扣2分,评价得6分。
4.2、财务指标
4.2.1、资金落实
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0分。
拔付资金不及时,截止2016年9月30日,项目实际支付资金总额为1969.40万元,占拨付的项目专用款3500万元的56.27%。占90%以上的得5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本指标扣5分,评价得0分。
4.2.2、实际支出
本指标下设2个子指标,分别为支出的相符性(5分)和支出的合规性(5分),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10分。
4.2.2.1、支出的相符性
截止2016年9月30日,项目支付款为代理招投标服务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项目建安工程费等,项目实际支出内容和批复计划相符。评价得5分。
4.2.2.2、支出的合规性
检查项目专项资金支付使用情况,项目实行分账核算,专项专用,未发现专款被挪用及其他违规情况。评价得5分。
4.2.3、财务管理状况
本指标下设2个子指标,分别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2分)和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3分),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5分。
4.2.3.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交通局财务管理制度是健全。评价得2分。
4.2.3.2、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交通局支付项目程序完整,附件为监理单位证明、发票、合同等,进度支付月报资料,有施工单位提出的拨款申请书、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项目工程建设付款审批表等, 财务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评价得3分。
4.3、效果指标
本指标为项目实施效益,具体指标分为引导支持就业情况(6分)、运作管理情况(4分)、生态平衡(4分)、项目对地方经济的影响(6分)、受益群体满意度(8分)、项目实施后的可持续性(6分),标准分值为34分,评价得32分。
4.3.1、引导支持就业情况
和乐疏港大道建设实现万宁和乐滨海旅游度假区土地开发利用创造了必要条件,改善英豪半岛道路等级较低、道路断头不连通、缺乏贯通性公路不足,减少由于拥堵造成的交通延误,减少居民绕行距离,方便居民出行需求;项目连接小海、乌场港、坡头港、新群港以及沿线的瓷土、石灰石、花岗岩、水晶、钨矿等矿场的地区干线公路将加强各经济区和乡镇的联系,实现生产要素快速、合理的流通。有利于沿线资源的开发建设,促进滨海经济产业带的形成,同时项目连接旅游公路,有利于吸引国内外大量游客,带动地区旅游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数量及旅游收入。评价得6分。
4.3.2、运作管理情况
和乐疏港大道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但已投入使用,目前正常良好运作,未发现不良情况。评价得4分。
4.3.3、生态平衡
和乐疏港大道项目未存在对景观、古迹、文物等破坏情况。评价得4分。
4.3.4、项目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和乐疏港大道项目建设为实现万宁和乐滨海旅游度假区土地开发利用创造了必要条件,是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需要,是发展万宁市旅游经济的需要,是推进万宁市“一带两区”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完善片区路网结构、满足居民出行的需要。 评价得6分。
4.3.5、受益群体满意度
评价组随机发放10份调查问卷,未发现不满意的情况。评价得8分。
4.3.6、项目实施后的可持续性
和乐疏港大道项目已完工通车,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目前还没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与管理;项目没有建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移交等详细工作方案,产权不清晰、权责没有明确,扣2分,评价得4分。
五、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4年和乐疏港大道项目依照实施方案实施,依据充分、程序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合理有效;项目按计划完工,及时投入使用创造价值。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分,评定级别为“良”。
附: 2014年和乐疏港大道项目绩效评价表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一级 |
二级 |
||||
业务指标(46分) |
目标设定(或前期准备)(9分) |
领导机构的设立 |
4 |
是否成立该项目的领导小组 1、是(4分) 2、否(0分) |
4 |
项目方案的制定 |
5 |
是否根据国家、省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该项目的工作方案,并建立相关制度。是(5分);否(0分) |
0 |
||
组织管理(12分) |
项目的监管 |
3 |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是否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这几个方面进行监控管理。有这几项方案的3分;没有的0分。 |
2 |
|
工程招投标 |
3 |
是否实行招投标,1、是(3分),2、否(0分)。 |
3 |
||
工程合同管理 |
3 |
工程施工前是否签订施工合同。1、是(3分),2、否(0分)。 |
3 |
||
安全管理 |
3 |
是否有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方案,1、是(3分);2、否(0分)。 |
3 |
||
项目实施情况(25分) |
项目建设效率 |
6 |
项目是否按时开工。1、是(3分);2、否(0分)2 |
3 |
|
项目是否按时竣工。1、是(3分);2、否(0分 |
3 |
||||
项目验收 |
6 |
项目是否按时验收,工程验收资料完整齐全、项目点有工程档案,两项均有,得6分;两项中有一项不符,得3分;两项均无0分 |
3 |
||
环评情况 |
5 |
1、各项指标全部合格(5分);2.部分合格(1-4分);都不合格(0分) |
4 |
||
项目实施带来的影响力 |
8 |
1、项目实施后是否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是(2分)、否(0分) 2、是否对城镇生态环境起了优化作用,是(2分)、否(0分) 3、是否给城镇景观带来多样性,是(2分)、否(0分) 4、是否增强城镇的节能减排,是(2分)、否(0分) |
6 |
||
财务指标 |
资金落实(5分) |
项目实施计划投资完成情况 |
5 |
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占批复计划资金90%(含)以上的得5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0 |
实际支出(10分) |
支出的相符性 |
5 |
实际支出内容与批复计划相符的得5分;基本相符的得4分;较大调整的不得分。 |
5 |
|
支出的合规性 |
5 |
(1)1、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未违规的(2分);否则扣(2分) (2)项目实际支出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得3分;违规扣3分。 |
2 |
||
3 |
|||||
财务管理状况(5分) |
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
2 |
项目交付使用后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否则0分。 |
2 |
|
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3 |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拨付凭证;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得3分,否则0分。 |
3 |
||
效果指标 |
项目实施效益(34分) |
引导支持就业情况 |
6 |
引导当地就业情况。共6分,可酌情扣分。 |
6 |
运作管理情况 |
4 |
项目的环境配套设施是否运作良好,是否满足运行要求。是:4分,否:0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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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平衡 |
4 |
项目的实施是否破坏文物、古迹、景观,是(0分)否(4分),或视情况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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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
6 |
项目实施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或项目本身带来的影响程度。共6分,可酌情扣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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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体满意度 |
8 |
调查问卷满意度95%(含)以上,得8分;否则酌情扣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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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后的可持续性 |
6 |
是否配备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与管理。是(3分);否(0分) 是否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长效运行机制,并制定了促进项目良性运行的管理制度和相关办法。是(3分)否(0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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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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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6.1、项目建设管理规范,程序合法
2014年和乐疏港大道项目经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后,上报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方案,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同意;针对项目聘请了专业中介编制预算,由万宁市财政投资详审中心聘请独立机构对预算进行了审计后,委托相关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签订的施工合同,按制度组织施工和监督管理。
6.2、项目资金拔付资料完整、程序合规
2014年和乐疏港大道项目,评价组详细查看项目财务账,项目收支内部控制完善,相关材料完整,未发现违规的情况。
七、存在的绩效问题和建议
7.1、存在的绩效问题
7.1.1交通局在项目获得审批后,未针对项目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缺少本单位相关人员对项目的跟踪及监督的相关工作内容。
7.1.2拔付资金不及时,截止2016年9月30日,项目实际支付资金总额为1969.40万元,占拨付的项目专用款3500万元的56.27%。
7.1.3项目已完工通车,但尚未进行验收。
7.1.4未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后,申请环境保护验收。
7.2、相关建议
建议交通局完善工作方案内容,对具体项目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到位;及时拔付资金;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申请环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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