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为特殊商品,非法储存和运输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万宁警方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3年11月21日13时许,万宁市公安局长丰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在长丰镇长丰村委会书法田村叶某润祖宅处有人涉嫌非法储存及运输危险物质。接警后,长丰派出所在便衣大队、市应急救援局、市综合执法局的大力配合下,先后将违法行为人庄某源、叶某润抓获,查扣共计516箱烟花爆竹。
经询问,庄某源、叶某润分别对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庄某源、叶某润分别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极有可能引起自燃自爆,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财产巨大损失。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正规零售店购买,私自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提供、处置烟花爆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轻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或者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韩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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