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25-9/2022-00212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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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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