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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公开遴选万宁市项目谋划实体化运作专班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索引号:00821205-9/2025-00011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7日

关于公开遴选万宁市项目谋划实体化

运作专班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按照万宁市政府决策部署,拟在内组织开展项目谋划实体化运作专班的工作,为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万宁市项目谋划实体化运作专班第三方服务机构

三、委托事项

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协助万宁市项目谋划运作专班开展项目谋划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重点对各单位谋划报送的项目进行初审,审核是否符合规划和产业需求,明确项目资金来源、效益分析、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对资金支持投向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并整理各级各部门集中谋划储备的项目清单。深化项目论证,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确定建设内容规模和建设方案,不断促进项目由谋划向实施转化推进;

2、对照中央、省政策导向,锚定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及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投向,结合各行业、领域规划和万宁实际,提高全市有影响、重大标志性项目协助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

四、工作要求

1、签订委托协议后,第三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工作。

2、第三方机构应根据委托事项,通过资料收集、电话沟通、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筛选、论证并谋划大项目,并按委托方要求修改完善。

3、服务期间安排专门团队驻点万宁市。

五、经费预算

共遴选3家机构,每家机构服务费为50万元,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超出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七、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万宁市市人民政府(https://wanning.hainan.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资格。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遴选方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申请机构应填写申请书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档)。

3、组织评审: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从申请机构的资质规模、荣誉业绩、团队实力、保密措施、评估方案、预算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评估机构。

4、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与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园    联系电话: 0898-62278200

电子邮箱:wnfg0582@163.com

通信地址:万宁市人民政府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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