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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5年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预算

索引号:00821180-6/2025-00007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万宁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2025年万宁市公安局

北坡派出所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单位收支总表

八、 单位收入总表

九、 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北坡派出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基本职能:北坡派出所派出所是万宁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其主要职责: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2、机构设置: 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有一个内勤室、110值班组

人员情况:截止2024年底,北坡派出所实有民警7名、工勤2名、辅警5名,共计在职人员14人

二、部门预算构成

预算单位性质:北坡派出所为万宁市公安局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北坡派出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网上公开时插入链接方式公开表单)

第三部分   北坡派出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9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16.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16.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16.97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6.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152.99万元,占70.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1万元,占12.35%;卫生健康(类)支出20.41万元,占9.41%;住房保障(类)支出16.77万元,占7.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2.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6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的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4万元,主要是项目基数增加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主要是预算数继支出相应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3万元,主要是基数增加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主要是基数增加

三、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坡派出所(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16.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6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北坡派出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北坡派出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经费

五、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北坡派出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本单位无此项预算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六、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北坡派出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北坡派出所2025年收支总预算216.97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216.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97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9万元,主要是各项经费增加

八、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21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97万元,占100.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北坡派出所(单位)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北坡派出所(单位)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北坡派出所(单位)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北坡派出所1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9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单位预算说明(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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