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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5年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单位预算

索引号:00821180-6/2025-00008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万宁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2025年万宁市公安局

城北派出所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城北派出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城北派出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基本职能:城北派出所派出所是万宁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其主要职责: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8)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调解治安纠纷,为群众提供服务。

2、机构设置: 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设有一个内勤室、一支便衣行动队、三个110值班组。

人员情况:截止2024年底,城北派出所实有民警19名、辅警28名,共计在职人员47人。

二、部门预算构成

预算单位性质:城北派出所为万宁市公安局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城北派出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网上公开时插入链接方式公开表单)

第三部分   城北派出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1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2.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2.17万元、上年结转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42.18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9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32.08万元,占76.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万元,占9.17%;卫生健康(类)支出3.8万元,占9.01%;住房保障(类)支出2.43万元,占5.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2.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1.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5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3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0.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减少

三、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北派出所(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2.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4万元、津贴补贴10.51万元、奖金2.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06万元、住房公积金2.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2万元.

公用经费1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水费、电费0万元、邮电费、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7万元、被装购置费0.3万元、工会经费0.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四、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单位)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城北派出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城北派出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城北派出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六、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城北派出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北派出所2025年收支总预算42.18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42.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1万元,占0.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7万元,占99.9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98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经费减少

八、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4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7万元,占99.9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1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01万元,占0.0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经费项目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城北派出所(单位)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2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城北派出所(单位)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城北派出所(单位)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城北派出所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城北部门预算批复表-1.xlsx
城北派出所单位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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