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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5年万宁市民族事务局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7-8/2025-00002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民族事务局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

2025万宁市民族事务局预算

  

第一部分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万宁民族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民族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民族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族事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族事务工作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编制全市民族事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万宁市民族事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承办相应事务。

(四)负责督促、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在本市贯彻落实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五)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等有关工作。

(六)参与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参与解决少数民族教育问题。

(七)负责组织全市少数民族重大文化活动和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参与组织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导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卫生医药等方面的挖掘、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八)参与拟订本市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民族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设二个内设机构:

1.综合宣教岗。负责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督查督办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负责财务、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办全市黎族苗族“三月三”节庆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和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组织少数民族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落实民族教育政策。

2.经济科技发展岗。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行动资金)的管理和实施;配合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民族地区特色村寨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发展少数民族卫生医药事业,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挖掘整理工作;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


部分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8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45.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45.8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45.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82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94万元,主要是在岗人员少了一个人,岗位工资福利津贴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14万元,占7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万元,占8.53%;卫生健康支出14.64万元,占10.04%;农林水支出0.17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6.42万元,占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工资奖金津贴支出55.816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864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14.637693万元;4、农林水支出0.166352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6.424308万元;6、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万元;黎族苗族“三月三”传统节日经费支出16万元;7、民族团结进步“七进”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8、民族事务经费支出7万元;少数民族特色村赛管理维护经费支出10万元。

三、关于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7.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四、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二)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民族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45.82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145.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45.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94万元,主要是在岗人员少了一个人,岗位工资福利津贴等支出减少。……。

八、关于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民族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14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2万元,占67.08%;项目支出48万元,占32.9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94万元,主要是在岗人员少了一个人,岗位工资福利津贴等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5万宁市民族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万宁市民族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宁市民族事务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万宁市民族事务局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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