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2024-00221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文 号:万府〔2024〕105号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万府〔2024〕105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万宁市和乐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和乐镇港北大桥下地段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万宁市和乐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体育场馆用地0.4247公顷。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和乐镇港北大桥下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土地的权属单位和征收面积
征收和乐镇封浩村委会第1至6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面积约为0.4247公顷(6.37亩)。权属单位准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和乐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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