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海南省万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2024-00225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8日 文 号:万府〔2024〕107号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8日万府〔2024〕107号
各镇要认真对照《海南省万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进行行政执法,不能超越执法权限。对《海南省万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外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一律不允许以镇名义出具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做到规范执法。
在《海南省万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中,万城镇建成区和兴隆区管委会的行政执法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万城镇建成区外的行政执法由万城镇人民政府执行。
附件:1.海南省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2.海南省万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3.编制说明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府〔2024〕107号.doc
附件1:海南省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pdf
附件2:海南省万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pdf
附件3: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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