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万宁市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措施追加奖励名额的通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4-00367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文 号:万府办〔2024〕25号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万府办〔2024〕25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万宁市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措施
追加奖励名额的通告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同时与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形成联动,促进我市消费二次循环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万宁市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措施》追加奖励名额,现通告如下:
一、追加名额范围
对符合《万宁市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措施》700名之后追加奖励名额,新能源汽车所有人需在万宁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开具购车发票所在地为万宁市)并在万宁初次登记上牌(上牌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具体名单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初次登记上牌信息为准。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一次性给予充电费用补贴4000元/辆。
三、有关事项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通过“海易兑”(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自行申报,申报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初,届时将会在“万宁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海易兑”(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及“万宁科工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申报开始通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二)其余相关工作按《万宁市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措施》执行。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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