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5年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5-1/2025-00074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2025年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单位收支总表
八、 单位收入总表
九、 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5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综合办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办公室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重要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安排的起草工作。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讲话稿和其他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4.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市人大常委会会刊的编发工作;整理编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纪要;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工作以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和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
6.承办常委会机关的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组织人大机关政治理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以及文体活动等工作。
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电、档案、机要保密、文印、计算机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讯联络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8.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后勤、来宾接待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9.负责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催办、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10.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工作安排,负责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督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11.负责市人大机关年度行政经费预算编制、财务管理、社会保障、工资发放、车辆管理工作。
12.做好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各市、县、自治县和市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等单位的对接联系工作。
13.协助组织全市各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
14.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代表工作委员会
1.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及调研等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市人大代表补选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指导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3.起草有关选举的文件和选举工作报告(草案)。
4.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5.牵头组织并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
6.负责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驻万宁的省人大代表的具体联络工作,承办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转办、督办工作。
8.协助办理与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有关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负责市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协调、联系、指导镇人大工作。
10.对接省人大相关处室工作。
11.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法制工作委员会
1.对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属于法制工作方面的部分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3.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视察司法方面的工作做准备。
4.对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其工委下发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函,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5.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案,提出意见或组织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规定草案,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各项议案做好准备。
6.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对司法方面的部分质询案的确立进行调查,提出报告。
7.受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联系市政法、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服务等单位的工作。
9.对接省人大相关处室工作。
10.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11.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预算与财经工作委员会
1.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围绕财政经济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2.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做准备;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做准备。
3.对市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和命令进行检查。
4.围绕财政经济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或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5.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属于财政经济方面的部分方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6.对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其工委下发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函,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7.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对财政经济方面的部分质询案的确立进行调查,提出报告。
8.受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财政经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9.联系财政税务、发展和改革、审计、统计、商务、水务、外事侨务、侨联、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金融、供电、烟草等单位工作。
10.对接省人大相关处室工作。
11.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12.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围绕教科文卫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对市人民政府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决定和命令进行调查。
4.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部分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落实。
5.受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教科文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对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其工委下发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函,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7.围绕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案,按分工调查研究,进行初审,提出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各项议案做好准备;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议案。
8.联系教育、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旅游和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生态环境、民族事务、科协、红十字会等单位工作。
9.对接省人大相关处室工作。
10.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11.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1.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围绕社会建设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⒉研究、拟订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⒊初审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社会建设方面的议案,并提出审议意见。
4.围绕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案,按分工调查研究,进行初审,提出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各项议案做好准备。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议案。
⒌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⒍开展社会建设方面工作的调查研究,并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社会建设方面的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
⒎对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其工委下发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函,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8.对属于本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9.听取所联系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关于推进社会建设工作发展的专题汇报。对关系社会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意见或报告。
10.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群团等单位的工作。
11.对接省人大相关处室工作。
12.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13.受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14.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万宁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万宁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设内设机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各类会议期间代表开展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保障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发挥好作用。
(二)协助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维护和管理万宁市人大网页,做好人大常委会会刊及其它材料的编印工作。
(三)协助做好全国人大代表,省及各市、县人大的联系工作。
(四)协助做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培训等活动的联系和组织工作。
(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帮助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六)协助做好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考核考评工作,适时通报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情况,健全完善履职情况档案。
(七)负责指导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等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工作。
(八)协助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九)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任联室做好相关工作。
(十)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万宁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表
118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代表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4.1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44.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989.67万元、上年结转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5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144.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9.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0.77万元,主要是项目工作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9.31万元,占68.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95万元,占6.29%;卫生健康(类)支出91.42万元,占7.99%;住房保障(类)支出41.46万元,占3.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70.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5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项目工作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为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是监督项目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75.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97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3.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5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7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5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4.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三、关于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08.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42.7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5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0团组:目的地为0,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5000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00元,主要原因包括此项经费根据单位实际发生数,按接待费标准合理控制安排经费。
(二)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5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0团组:目的地为0,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此项经费根据单位实际发生数,按接待费标准合理控制安排经费。
五、关于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50万,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50万,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关于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支总预算1144.14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1144.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9.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4.74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预算调整。
八、关于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114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63万元,占53.19%;项目支出385.51万元,占33.69%。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4.74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预算调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3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个,万宁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94.14万元、政府性基金1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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