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5年万宁市红十字会(单位)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5-1/2025-00084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2025年万宁市红十字会(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宣传、贯彻有关红十字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 提升群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四)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遗体的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及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
(六)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对青少年进行红十字会知识、宗旨及健康和救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和红十字志愿服务;
(七)开展红十字人道救助活动,发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的服务项目,开展项目化运作;
(八)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纳入市政府直接领导联系的独立机构,参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不定级别,依法登记为独立法人,编制 3 名。设会长 1 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不占市红十字会编制);设常务副会长 1 名,为本级红十字会机构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设秘书长1名(兼任综合岗), 工作人员1名,内设下列职能岗位(一)综合岗。负责处理市红十字会的日常行政事务管 理工作;具体负责市红十字会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承担日常值班、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件审核、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行政事务 等工作;起草有关规划、政策、规章和有关文件,制定和监 督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撰写市红十字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宣传红十字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负责市红十字会的内外交流;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二)业务岗。负责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备灾救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开展人道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开展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遗体的宣传、动员以及有关组织工作。
第二部分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部门(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2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1.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6.07万元、上年结转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71.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3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9万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占7.79%,住房保障支出3.89万元,占5.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38.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6.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主要是工资有变动及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三、关于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30万元、津贴补贴7.65万元、绩效工资13.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住房公积金3.89万元。
公用经费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万元、电费0.12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四、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本单位2023年-2025年均无此项预算经费。
五、关于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六、关于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1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万元。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71.23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66.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15万元,占7.79%;经费拨款收入66.07万元,占66.0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主要是工资有变动及基数调整。
八、关于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7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万元,占77.3%;项目支出16.15万元,占22.6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工资有变动及基数调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5年万宁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万宁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宁市红十字会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万宁市红十字会1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1.2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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