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2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2025-00054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1日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2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要求,现将我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第22项整改任务“修订《万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纠正违规调整海防林行为,确保山钦湾片区海防林规划面积不低于227亩。”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4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该项整改完成情况存在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至2025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提交地址为: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万宁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2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万宁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2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22):修订《万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纠正违规调整海防林行为,确保山钦湾片区海防林规划面积不低于227亩。 |
整改牵头单位 | 万宁市党委政府 |
整改时限 | 2024年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孙基伦 13379958266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一)经6月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6月6日十六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和6月13日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80次会议审议,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冯飞书记6月5日调研我市时关于对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指示精神,我市在认真负责、依法科学、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制定了《万宁市山钦湾区域违规侵占海防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三个不同方案海防林划定的面积及范围。7月24日,省政府专题会议对《万宁市山钦湾区域违规侵占海防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行研究,根据会议要求,我市对三个不同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形成《万宁市山钦湾区域违规侵占海防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优化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该方案划定范围及面积为从大海最高潮位线往陆地延伸至山钦湾高尔夫球场用地红线,在《万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中未划入林地的地块,划入面积226.4亩;在山钦湾高尔夫球场用地红线内、除球道外《万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中未划入林地的成片灌木林地地块,划入面积77.6亩。以上两项合计划定面积304亩。划定林地面积超过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山钦湾区域原规划有海防林293亩的面积,符合整改要求。 (二)结合省海防林林地划定初步成果及《优化方案》,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林业局有关林保规划重新修编的工作部署,我市已将山钦湾区域新规划的林地304亩纳入新修编林保规划,完成《万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修编工作,市政府已批复实施《万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修编》。 |
工作成效 | 山钦湾区域新规划的林地304亩纳入新修编林保规划,确保山钦湾片区海防林规划面积不低于227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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