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万宁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54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2025-00061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4日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万宁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154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154项措施整改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25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该项整改完成情况存在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至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提交地址为:万宁市农业农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万宁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54号)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万宁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154号)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54号):完成老爷海、小海片区水产养殖全面摸排调查工作,建立水产养殖户管理台账清单。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管控要求,加强巡查力度,严禁新增坑塘养殖。 |
整改牵头单位 | 万宁市党委政府 |
整改时限 | 2024年10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邓佳林 0898-62217868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一)根据省有关部门指导,起草并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9月13日印发《万宁市陆域海水养殖传统坑塘尾水整治实施方案》《万宁市老爷海水产养殖尾水整治方案》,按照《整治方案》指导小海、老爷海周边涉及镇开展全面摸排调查工作; (二)由于老爷海海周边水产养殖面积大,范围广,为全面摸清老爷海周边水产养殖底数,我局委托第三方采用航拍测绘及现场走访的形式开展老爷海周边水产养殖调查,同时于2024年6月21日、8月1日组织各沿海镇召开万宁市海水养殖调查及整治会议,部署海水养殖调查及巡查工作工作,8月5日汇总建立形成万宁市老爷海片区、小海片区水产养殖户管理台账清单,合计老爷海片区、小海片区共有水产养殖8856.13亩,其中老爷海周边共825户,合计5595.08亩;小海周边共286户,合计3261.05亩。 |
工作成效 | 建立形成万宁市老爷海片区、小海片区水产养殖户管理台账清单,合计老爷海片区、小海片区共有水产养殖8856.13亩,其中老爷海周边共825户,合计5595.08亩;小海周边共286户,合计3261.0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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