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2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2025-00068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0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9日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2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要求,现将我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第23项整改任务“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要求,启动山钦湾片区国土现状变更调查,依法依规纠正山钦湾区域国土‘三调’现状调查成果。”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3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该项整改完成情况存在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至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提交地址为: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整改措施(序号2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万宁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2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2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要求,启动山钦湾片区国土现状变更调查,依法依规纠正山钦湾区域国土“三调”现状调查成果。 |
整改牵头单位 | 万宁市党委政府 |
整改时限 | 2024年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陈文 18976823988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要求,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山钦湾片区开展国土现状变更调查工作,调查成果纳入万宁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于2024年1月18日形成数据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和自然资源部审核。2024年8月自然资源部组织完成了万宁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数据库质检和更新入库及数汇总分析工作,形成了万宁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并下发,在最终成果数据中,已对山钦湾片区国土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予以纠正。 |
工作成效 | 按照调查结果,依法依规纠正山钦湾片区国土现状变更调查成果,确保调查地类与实地现状保持一致,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和准确性,支撑自然资源相关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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