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2025-00070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31日 文 号:万府〔2025〕32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31日万府〔2025〕32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万宁中学(高中部)运动场项目土地开发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万宁市大茂镇乐园路58号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万宁中学(高中部)运动场项目,土地用途为中小学用地0.9636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955公顷。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万宁市大茂镇乐园路58号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土地的权属单位和征收面积
征收大茂镇群乐村委会双溪、林宅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面积约为1.0591公顷(合15.89亩)。权属单位准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大茂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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