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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2025-00080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16日 文 号:万府〔2025〕51号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万府〔202551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万宁市万让2025-7号地块用地土地开发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万宁市和乐镇盐墩村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万宁市万让2025-7号地块用地,土地用途为科研与教育混合用地10.5714公顷、港口码头用地1.7635公顷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万宁市和乐镇盐墩村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土地的权属单位和征收面积

征收和乐镇盐墩村委会;盐墩村委会东村、西村村民小组;港下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面积约为12.3349公顷(合185.02亩)。权属单位准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和乐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5512

(此件主动公开)

拟征收土地示意图.jpg
万府〔2025〕5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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