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万宁市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落实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2025-00097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文 号:万府资函〔2025〕118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万府资函〔2025〕118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万宁市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
农用地转用落实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万宁市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落实方案的请示》(万自然资〔2025〕43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呈报的落实方案,将1.1241公顷农用地(含耕地0.2044公顷)、0.0472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你局应按规定核销0.2044公顷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三、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作为农村宅基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按规定报经批准。
四、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1112万元,由你局会同财政部门具体落实。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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