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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索引号:42854650-6/2024-00110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万宁综执强决202446  

当事人

基本情况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海南华创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娟

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

椰海大道椰海家园

3单元2501

联系

电话

1529***799

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TCYXU65

你公司未依法办理相关规划报建手续,擅自202112月份在万宁市万城镇纵一北路原天宁钛粉厂范围内违法建设1幢三层楼房,本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和《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202434日对你公司作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万宁综执罚决字〔2024〕第78),已于202435日送达你公司,要求你公司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的1幢三层楼房,而你公司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本单位已于2024313日向你公司发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万宁综执强催字〔2024〕第8),要求你公司2024320日前履行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你公司仍未履行。

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的规定,决定于2024324对你公司上述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万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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