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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调整长丰至大茂公共汽车票价的通知

索引号:42854638-9/2014-05764 分  类:其他/交通、工业、信息化 发文机关:万宁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14年11月0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07日 主题词: 文件状态:

关于调整长丰至大茂公共汽车票价的通知

 

万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长丰至大茂公共汽车票价的通知

 

 

根据万宁市物价局文件[2014]31号文件精神,通知内容如下:

1.长丰至大茂公共汽车票价调整为基础票价(上车票价)2/人次,全程票价2/人次,往返同价。

2.对中小学生、六十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十周岁的本省老年人凭学生证、《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乘车实行半价优惠;对七十周岁以上本省老年人凭《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乘车予以免费;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公交车。

3.调整后的公共汽车票价,自2014111日执行。取消万价[2014]2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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