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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重启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38-X/2022-00124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重启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实施2020年以来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琼农计财〔2022〕59号)文件要求,我市重新启动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为加快 2020 年以来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工作,促进我市生猪生产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盘活 2020 年以来的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对我市2022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规模养殖场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生猪疫病传播,提高生猪养殖效益,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上备案,并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

(二)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不超过 40 元。

(三)补贴方式。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程序审核材料,并依据材料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场主社保卡(公司或者合作社发放到对公账户)。

、项目实施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2年9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组401。

(二)核查。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核查工作。

(三)公示。2022年10月10日前进行公示。

四、资金来源及金额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生猪良种补贴)20万元,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良种补贴)34.4万元,共54.4万元。

五、其他要求

本通知的有关工作参照《海南省农业农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395号)文件要求执行。(地址: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组401,联系人:林小玲62292781。)

附件:1.万宁市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xls

      2. 养殖场(户)能繁母猪耳标登记核查表.xls

3.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万宁市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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