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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447 分  类:政策文件;政府办文件;民生建设;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公众卫生/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03日 文 号:万府办〔2021〕51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万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我市作为2020年省级医共体建设试点单位,根据《海南省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2019-2020年)》琼卫医201855号)《海南省医改办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开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医改办202111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构建符合我市特色的医共体,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整合市域医疗卫生资源,构建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促进市域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建立起优质高效的新型万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体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促进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防治结合,医防融合。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2.坚持政府主导,三医联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医共体建设中的主导和高位推动作用。落实政府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落实部门责任,统筹推进管理、价格、医保、薪酬等制度建设。明确医共体成员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

3.坚持权责明确,分工协作。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医共体成员单位权责,医共体实行集团化管理,市镇一体,以镇带村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贯通、管理同质、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4.坚持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以创新利益机制为动力,在编制、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提高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三)主要目标

通过医共体建设,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到 2021 年底,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全面完成挂牌,进入实质性运作,利益机制初步建立。2022年,完成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六统一”管理和出台所有配套性政策文件;2023年,市域内就诊率达到 90%,市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完成省下达我市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2025年,全市区域3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圈初步形成,力争城乡居民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5%,市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70%左右,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全民医保体系保障更加健全,居民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更加合理。逐步实现“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市”的目标。

二、改革任务

(一)建立市域医疗卫生管理新体制

1.整合市镇医疗卫生资源。根据我市现有医疗资源数量、质量、布局、服务人口等因素,按建制镇(区)行政区域划分,以万宁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以及全市各镇卫生院、基层医院及辖区内村卫生室组建万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市人民医院增挂“万宁市医共体总”牌子。镇卫生院、基层医院增挂“万宁市医共体+成员单位名的简称+分院”牌子,村卫生室增挂“万宁市医共体+镇名+分院+村卫生室名称”牌子。待市中医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水平,再建立第二个医共体(暂定名为万宁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鼓励民营医疗机构自愿自选加入医共体。医共体将管辖的市级医院、镇卫生院、基层医院村卫生室进行整合,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等六统一管理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人员身份、投入保障和资产权属保持不变。其法定代表人原则上由牵头医院法人代表担()任,成员单位负责人由牵头医院提名,市卫健部门任命。副科级单位负责人由牵头医院提名,经市卫健部门同意报市委组织部任命。(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共体)

2.建立医共体管理机构。成立万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具体见附件),组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工信、人才发展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社会保险等部门及医共体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研究审议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以及投入保障、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考核监管等配套改革措施,负责选优秀人才,推荐医共体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副院长,按照组织程序产生。医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卫健委,承担医管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主任兼任。(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医共体)

3.成立医共体党委。医共体配备党委班子,组建的党委隶属于市卫健委党委。医共体党委配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和若干党委委员。党委委员数量以上级党委批复为准。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任期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健全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研究和决定重大问题,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医共体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拥有人事管理、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运营管理自主权,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医共体党委会、总院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分院院长)由医共体党委提名,经市卫健委考察合格后任命(保留原机构编制及代码)。医共体总院长和分院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医共体)

4.组建管理中心和业务中心。成立医共体党委(院长)办公室、医保、人力资源、财务、质量控制、药械采供、公共卫生、分级诊疗、科教和后勤服务10个管理中心,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建,负责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统筹管理工作,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不再设置相关科室。(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医共体)

建立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检验、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6大共享中心,也可按实际需要整合设置,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提供服务。建立医疗卫生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共体)

5. 完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对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纳入一体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共体)

(二)完善市域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

6.改革人事编制管理。于医共体牵头单位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改革医共体编制使用管理模式招聘方式。全面落实属村用两个“周转池”政策。医共体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在省核定的总量内将编制总量核定到市卫健委,市卫健委统一管理,人员由医共体结合服务人口、床位数以及人才引进和使用需求等实行统筹调剂使用,人员由医共体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医共体根据业务需要使用编制,探索实行备案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共体)

7.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适当提高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我市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一定倍数核定,由医共体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向临床一线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医务人员倾斜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标准执行。市财政设立基层卫生人员镇(区)工作补贴基金,用于补贴基层卫生院职工及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的医务人员,提高待遇,补贴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总院长及分院长等探索开展年薪制改革,根据考核结果纳入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共体)

8.改革医保付费模式。在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总额付和探索推行DRGS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医共体积极配合省医保局进行医保付费模式改革,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履行基金监督职能。(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共体)

9.建立药械供应保障新机制。以医共体为单位,设立唯一采购账户,统一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共体)

10.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医共体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加大基层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促进等体现公益性考核指标权重。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偿付、以及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和奖惩挂钩。(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医共体)

11.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充分发基层内生动力和活力。同时,按照“补助项目不减少、补助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对市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财政拨款补助,公立医院按照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标准执行,镇(区)卫生院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人员经费。建立健全医共体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共体)

(三)提升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2.强化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1按照省卫健委提出的一市一院建设要求,科学谋划建设好市人民医院,加强牵头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对重点学科人、财、物的扶持力度,引进一流的学科带头人,加速医疗新技术、新产品临床转化,实现学科跨越式发展,力争 2—3 年内将 3—5 个重点学科建设达到全省Ⅰ类临床重点专科或全国先进学科。完成“三甲”医院的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共体)

2)完成牵头单位与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资源整合,在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检验、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6大共享中心中实现本市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及进一步探索与民营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互通、检查结果互认,同时统筹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打造特色专科,错位发展。(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共体)

3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人员、技术、服务合理流动机制,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家工作室和专家门诊,采取“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服务模式,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通过专家下沉坐诊、查房、带教、参与病房管理,开展远程会诊,帮扶基层逐步完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开展相应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促进群众基层首诊。打造联合病房以及慢性病联合门诊,推动医疗质量同质化和医疗卫生资源上下贯通。采取巡回医疗、驻村服务、定期轮转等方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共体)

13.促进医防融合发展。积极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医共体整体效应和资源优势,条件成熟时市财政将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医共体,交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医疗共同体公共卫生和医疗队伍资源、服务、信息融合,切实落实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着力提升市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共体)

14.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将基层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工作总体规划。一是加强人才培养机制,扩大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规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注重中、青年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等高级人才培养。二是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建立引进高级人才“绿色通道”,引进一批有一定权威和影响力的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对引进人才中符合入编条件的,由编办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三是制定人才激励机制,特别是贯彻落实好对长期扎根基层的医务人员的高级职称评聘给予倾斜,切实留住基层人才,建立优秀基层卫生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帮扶,下派人员服务 1 年。支持市级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医共体)

15.做好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医共体牵头医院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服务机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经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提供免健康管理费、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对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医疗服务跟踪和指导。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建立购买服务机制,调动供需双方积极性。鼓励支持村级计生服务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共体)

16.探索将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打包交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共体)

17.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政策。规范分级诊疗机制管理,推行按病种管理的分级诊疗模式,制订市、镇两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制订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以及市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明确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并与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衔接,逐步实现系统、连续、有序的医疗健康诊疗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共体)

18.加强医共体信息化建设。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改造5G物联网系统,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实现远程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保险、绩效考核等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网络就医平台和远程会诊中心,构建市、镇、村卫生信息安全、高效、实用的一体化运行模式。加快推进医疗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医共体)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1 101日—20日)

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氛围,形成合力。

(二)组织实施(2021102111月30日)

医管会牵头,医共体牵头单位制定医共体章程,成立由领导、医务人员代表和相关管理专家组成的起草组,形成章程草案,广泛征求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意见,形成章程送审稿,报医管会批准后,以市医改办名义发布《万宁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管理章程》,并送市卫健委备案。按批准后的《万宁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管理章程》规定程序选举产生医共体党委班子和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健全医共体组织架构。同时,由市卫健委组织人员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各类人员和资产进行调查,做好登记。

(三)医共体运行(2021121日开始)

医共体按照章程规定开始试运行,不定期开展督导评估,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修订完善,召开医共体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试运行阶段各项工作,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医共体运行平稳、健康发展。

四、组织保障

)加强舆论宣传

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开展医共体组建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指导督查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于每月10日前,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分工向医管会办公室报送相关的工作进展情况。市医改办要按照时序安排,加强对医共体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研督查,及时了解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万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

   

附件

万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

为了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好医共体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万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成立“医管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如下:

  王三防(政府)
    副组长:王   (政府副)
      :吴  (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循静(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文君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焱清(市委编办主任)

            朝壮(市科技工业和信息产业局局)
             (市委人才发展局局长)
            冯礼森 (发展改革委主任)
            苏祥华 (财政局局)
            欧天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

吴云峰(卫生健康委主任)
            符福洪(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静芳(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医管会”成员如有变动,由其继任者接任,报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政策解读:《万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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