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审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审计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审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审计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开责任追求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项目审计结果的依法公开。审计局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等方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存有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解读方式还不够多样化。二是个别信息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草、审签、发布流程和信息采用制度等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避免错词、未经审批的政府信息在网络上发布。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不断扩大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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