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2024-00012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04日 文 号:万府〔2023〕114号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4日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万宁市万让2023-34号地块开发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万宁市万城镇加神公路万安大道出口处东侧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万宁市万让2023-34号地块,土地用途为防护绿地0.9802公顷、公园绿地0.2535公顷。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万宁市万城镇加神公路万安大道出口处东侧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土地的权属单位和征收面积
征收万城镇滨湖村委会相关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面积约为1.2337公顷(合18.51亩)。权属单位准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万城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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