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设立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通告
索引号:00821128-3/2025-00006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万宁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关于设立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拓宽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强化执法监督实效,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有关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第一批10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万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村(居)委会等组织(单位)。
二、设立和选聘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二)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具有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三)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没有失信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三)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四)应邀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积极向司法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办理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授牌期。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每次授牌期2年,可连续授牌;万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主体申请等实际情况,可以在授牌期内适时调整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2日。
2.报名方式: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定工作由万宁市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定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等方式开展(市级单位可推荐本领域相关企业1个)。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需如实填写《万宁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附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1名联络员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的单位将有关资料当面提交或邮寄至万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定向邀请的按邀请函办理即可。
邮寄地址:万宁市大茂镇群爱村委会山柚园村48号万宁市司法局202室,张宇婷收;
电子邮箱:wnsfflxz@163.com
(二)审查和公示
万宁市司法局对提交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材料的单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选定和公布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万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在万宁发布网站公布。
六、其它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万宁市司法局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推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联系电话:0898-62222977,联系人:张宇婷。
附件: 万宁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请(推荐)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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