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万宁市统计局关于遴选万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索引号:42854750-9/2025-00012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万宁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1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万宁市统计局

关于遴选万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

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万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充分释放普查数据价值,切实发挥经济普查服务社会发展、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现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万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万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项目

 二、项目采购人:万宁市统计局

 三、项目服务内容:

 探索开展课题研究、编印《万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

 时间与要求:2025年1031日前,根据万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完成如下工作:开展2篇课题研究报告;《万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整理、编辑。

 四、项目需求

 (一)项目组织实施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人员配置要求。人员应当具备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完成工作相关要求。

 (三)质量控制要求。按提供的各项资料,完成所有交付工作,并反馈,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五、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万元(¥10.00万元)。

 六、服务期限: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

 七、报价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中标人要严格落实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服务中获知的相关信息。

 八、评审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百分制的方式对投标文件的“企业履约能力及表现”“价格”两个方面进行评分,其中“企业履约能力及表现”占80%,“价格”占20%。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分值相同,则按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若总得分和报价均相同,则由采购人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九、报价时间

 2025年812日起至2025年820日(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并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以纸质版报到万宁市统计局(以寄出的邮戳为准)。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报价资料(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报价书、评审企业履约能力及表现自评表及佐证材料等)直接递交到海南省万宁市红专中路党政办公大楼5楼523室万宁市统计局)。

联系人:符文相

联系电话:0898-62224386

电子邮箱:wnstjj521@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万宁红专中路党政办公大楼5楼523室。

 十、结果公布

 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附件1:评审标准.doc
附件2:报价书(模板).doc

微信
X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295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