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依法拆除和乐镇一处违法建筑--今日万宁 -- 万宁市人民政府

万宁依法拆除和乐镇一处违法建筑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4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小   中   大

12月14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和乐镇一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



经查,该违法建筑系李某宁在和乐镇泗水村委会泗水村处建设的制香厂项目,违法面积1.90亩,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我市对该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在拆除现场,工作人员有序做好人员劝退、现场隔离、秩序维护等工作,并确保周边安全后,大型机械开始进场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伴随着挖机轰隆的作业声,该违法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


违法建筑是城乡建设的顽症和“毒瘤”,它不仅扰乱了城乡建设管理的正常秩序,为房屋结构安全埋下严重隐患,而且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坏社会公平正义。此次拆违行动,彰显了我市铁腕拆违、控违的决心和力度,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两违”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梁振玮 陈程艺)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4616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